黑龙江科技大学廉政文化建设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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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书记田成义同志在学校2015年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05月28日 14:03  点击:[]

        

 

        落实“两个责任” 勇于自觉担当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学校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田成义

                             (2015年5月14日)

同志们:

   下面,我代表学校党委,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5年相关工作任务。

   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校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四次全会、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国内一流水平的应用型科技大学的目标和学校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密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为我校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环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取得了五个方面的明显成效。

    一是加大体制制度完善力度,责任落实机制逐步健全。认真贯彻“三转”要求,将我校普通信访由纪检监察机关划转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黑龙江科技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科技大学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试行)》,构建了监督执纪问责制度体系。全校各级党政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两个责任”,分解任务,层层签字背书,对全校28个院(系)党政领导班子和177名处级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测评和通报,在省委对省属高校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我校综合得分位居前三名。

    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切实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2014年受理来信来访60余件;处置问题线索30件,了结 23件,初步核实 1 件,暂存3件,立案调查3件;上报线索问题调查报告8篇;对9.17失火责任事故进行了问责,处理党员干部10人。

    三是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四风”问题得到基本遏制。针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查摆出的问题和上级要求,开展了“四风”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专项治理,办公用房专项治理等工作。全校184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填写了相关《自律承诺书》,未发现违规行为。

    四是加大学习宣传教育力度,廉政文化建设持续深入。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大讲堂”,时任党委书记宋有同志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为题,为220名党员干部、教师和学生代表上了一堂精彩的党课。认真组织观看廉政电影,校领导、处级干部、机关科级干部共170余人集中观看了《人间正道》,警醒广大党员干部,清白做人、依法办事,永葆共产党人清廉的政治本色。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各单位认真组织学、讲、写、评、展、看各个环节,宣传月期间收到征文 82篇,观后感17篇,达到了“四个清楚”的目的。认真开展廉政提醒,重要时间节点进行了8次廉政提示。精心举办全校办公系统人员、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讲座,使“与其要求别人不腐败,不如自己真廉洁”的理念深入人心。2014年,我校被省纪委命名为 “全省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点”。

   五是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力度,促进了信息公开、校务公开。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的部署,开展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决策工作程序。认真落实省财政厅、教育厅的要求,组织召开三次内控工作推进会,对监督检查的七方面内容、85项制度,逐一明确牵头单位、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7名处级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面对面提出要求。深入排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对人员招录、招生考试、招标投标、职称评聘等进行20余次行政监察。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对学校党政决策部署选择性落实、甚至乱作为,根本不把纪律当回事,甚至游走在违纪的边缘而浑然不觉,缺乏组织观念、规矩意识、政治敏感性;有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四风”问题树倒根存,依然有钻政策和法纪空子的思想,缺乏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校的责任意识;有的党员干部、教师自我感觉良好,总认为学校与社会比是清水衙门、一片净土,“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缺乏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正确认识。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省纪委五次全会和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视频会议、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学校党委七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明确的有关任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校,围绕 “两个责任”落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为科技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为此,要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从严固本,强化廉洁教育

    一要深入开展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校院两级党委中心组,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重要论述,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并以此为内容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深刻领会守纪律、讲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基层党组织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学习计划,每名处级干部年末要上交学习心得。要通过开展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主题的“反腐倡廉大讲堂”活动,发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组织开展以“学习党纪政纪法规,自觉依法守纪从政”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把遵守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校院两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重要议题,融入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和灵魂。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纳入处级干部培训内容,使之成为“关键少数”的真诚敬畏和自觉遵循。 

    二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在重要节点、节假日进行廉政提示,拧紧纪律发条,警示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规范行为,清白做人;通过学习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忏悔录等材料和案例,汲取他人惨痛教训,断了贪腐的念头;通过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监狱参观,实地感受违法犯罪在押人员失去自由的痛楚,警醒领导干部“宁可看得不舒服,也莫入监再去哭”,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要深入开展廉洁文化教育。结合“十三五”规划的编制,要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立德树人的总体部署,寓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个环节,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之中,作为评价各单位工作水平、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典型群体创建。纪委要加强廉政文化网站建设,拓宽网络反腐的有效形式和渠道;宣传部要继续做好校报“党风廉政建设之窗”专栏组稿工作,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展播活动,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校院两级党校要将廉洁文化教育内容纳入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党课中来;共青团组织要加强对团员和青年学生的廉洁教育,开展以崇廉尚洁、诚信守法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努力实施廉政文化建设精品工程;马克思主义学院要充分发挥学校廉政文化教育研究中心的作用,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各院系党委要结合专业实际,在毕业生中开展廉洁从业教育,使法纪深入人心,更好守住道德底线。要利用网络平台、电子屏幕、广播、校报、宣传栏、标语等各种媒体,营造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的浓厚氛围,汇聚勤奋、敬业、干事业的强大正能量。

    (二)从严履职,强化“两个责任”

    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上,重点在抓细化、抓具体化上下功夫:

    一要进一步深化主体责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校院两级党组织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主动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签状明责、检查考核、工作报告、廉政谈话等制度,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 

   二要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要根据省委、教育部、省委高校工委和我校有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方面的要求,列出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根据省纪委五次全会部署,为强化履行主体责任的领导工作,“建立由党委有关领导负责牵头、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要结合贯彻教育部今年要出台的关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

   三要层层传导压力。校、院两级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学校党委书记要与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要与分管战线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使“一岗双责”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新常态。各单位、各部门要种好“责任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工表,着力推进廉政建设责任的任务分解与责任传递。

    四要做到有布置有检查。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月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适时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问责并通报,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教育一方。

    在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上,重点要实现从“要我监督”向“我要监督”、从“让监督什么就监督什么”向“什么工作重要、什么问题突出就监督什么”转变:

   一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一中心任务,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严格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突出监督的主动性,强化监督的有效性。

   二要加强上级重大决策贯彻情况和学校“三重一大”决策情况的监督。建立实施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倒查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程序的规范化,确保政令畅通。

    三要加强对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认真落实教育部本科招生“六不准”和“十禁止”规定;严格规范研究生招生程序,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完善并公开操作流程,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执行国务院以及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关于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规定,健全我校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确保科研经费使用合法合规。严把人才引进、职务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干部任用、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校办企业、学术交流、项目培训中的纪律关,加大对教育领域涉外资金、项目和涉外活动的审批和监管力度。

    四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根据上级要求,围绕完善大学治理体系,推进以大学章程为龙头的制度建设,学校要建立并实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着重就人员录用、招生考试、基建维修、财务管理、资产配置、招标采购、校办企业、学生管理等方面拥有资源配置权力的机构、人员,对每一项权力的运行程序、法律责任、监督管理等要素予以全面的研究和规范,制作相应的业务守则、服务指南、权力运行流程图,最终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同、功能齐全、要素完备、权责统一的权力运行平台,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用“制度理性”遏制“权力任性”,减少权利行使的“自由度”。

   (三)从严纠查,强化专项整治

    根据上级要求,今年要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要组织开展“七个有之”、“五个决不允许”的自查工作。着力纠正和查处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妄议中央等无组织无纪律和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自查工作5月中旬结束,相关情况5月底前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

    二要开展省委巡视反馈共性问题的集中整治。按照巡视工作“四个着力”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主动整改,化解风险。自查工作5月中旬结束,相关情况5月底前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

   三要开展重要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组织部门牵头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学校办公室牵头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资产处牵头开展招标采购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基建办牵头开展《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基建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上述四个方面自查自纠6月中旬完成,于6月底前报省委高校工委。

    四要开展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的专项整治。进一步理顺校办企业产权关系,加强规范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同时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校办企业兼职取酬和院(系)、教师违规利用学校资源办企业问题进行全面清理。

    五要加强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财务、科研等部门,要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财务、审计部门要对乱发奖金补贴行为开展专项治理;财务处要对校内期刊社的财务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切实规范版面费、印刷费、评审费等费用的收支管理。6月中旬完成相关工作,6月底前学校将以上三个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报省委高校工委。要继续深挖深查“小金库”,按照中央纪委相关要求,对集中整治后再设立“小金库”的,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四)从严正风,强化执纪问责

    一要持之以恒反“四风”。中秋节前重点查公款送月饼等问题,教师节重点查处收受学生礼品问题,国庆期间重点查公款旅游问题,元旦和春节期间重点抓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和公款印制、赠送贺卡等问题,使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成为常态工作。坚决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评审评估评价中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问题;坚决查处干部、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参加谢师宴等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学校二十二个不准等“四风”问题,从严从重处理,点名道姓地公开曝光,同时严肃问责其所在单位党委。

   二要坚持不懈整“三风”。有权不可任性,履职不可懈怠。按照省委要求,要加大对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廉洁服务思想,带头贯彻《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转作风、强教风、正学风”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弛而不息正风肃纪;要“动刀子”、“出重拳”,坚决纠正“庸懒散”、“推托混”的不良风气,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精神缺钙很危险,师德塌方更可怕。在师德师风建设上,教师要树立廉洁从教意识,按照“七条红线”、“六个严禁”规范行为。要制定《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师德监督问责机制,建立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档案,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要结合《教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的实施,健全学术不端查处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露头就打,违纪就查。

    要把规范收费行为作为重点,推行阳光收费。严肃查处私立项目收费、捆绑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将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通过校园网公开,让学生及家长明明白白交费。要严明财经纪律,建立纪监审联查联办机制,强化教育经费监管,严格审计责任追究,防止贪污、挪用、截留,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不仅要曝光问题、惩处当事人,还要严肃问责,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要健全完善转学实施细则,严格规范转学行为。

    三要加大纪律审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力度。要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着力加强高校宣传思想阵地管理,把遵守政治纪律体现落实到学校政策制定、课堂、讲坛以及教材审查、教学科研、舆论宣传、外事活动、学生管理等具体工作中。言论自由不等于自由言论,必须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纪律,坚决维护学校政治安全,坚决维护校园稳定。

    2015年是“问责年”。要坚持“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对于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学校纪委要加大问题线索审查处置力度,严格落实案件线索按月向省高校纪工委报告制度;根据上级要求,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问题线索处置情况4月底前报省高校纪工委、驻厅纪检组审核。要重点查处涉及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财经纪律、节庆活动铺张浪费、学术造假等领域的案件;坚决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专项维修)、招生考试、物资(药品)采购,侵吞国有资产、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坚持快查快办,查清主要违纪事实,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按程序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持“一案双报告”制度,哪个单位发生案件,哪个单位党委(部门)要先写出案件剖析报告。要建立健全办案安全责任制,把办案安全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

   (五)从严律己,强化自身建设

    一要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及时清理我校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重点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制度,确保出台的各项制度行得通、有效果、管长久。

    二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做好纪检监察文书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音像资料库建设,不断提高公文制发、廉政档案建设等方面的管理水平。

    三要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要发挥纪委会的作用,深入推进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整合办案资源,发挥“办案人才库”的作用;优化队伍结构,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能力;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担当、干净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纯洁健康的校园生态任重道远。 让我们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铭记使命勇担当,凝神聚力抓落实,不断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校、加快内涵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附:“讲话”中涉及到的专有名词解释

 

“七个有之”(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会议上,告诫党员干部要守住政治立场,提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有之。

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强调,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要做到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三超两乱”( 2014年1月,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明确整治 “三超两乱”现象):指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

“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要倒查党委的主体责任、也要倒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一案双报告”:要求查处案件与案件分析同步进行,在查实、查靠的基础上,分别形成《案件调查报告》和《案情剖析报告》。

“六个严禁”: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七条红线”(高校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巡视工作的“四个着力”: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紧紧盯住,防止反弹;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转”: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部署201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时,明确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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